近日,宁夏固原隆德县好水乡庙湾村村民陈*建收到了隆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送达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面对罚款加扣证的双重处罚,陈*建懊悔不已。现将案件予以曝光,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,自觉守法遵规驾驶,安全文明出行!
2022年10月20日21时42分许,陈*建在家中与亲戚饮酒后,驾驶“宁DG***1”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隆德县长乐街与解放街交叉路口向南50米处时,被开展酒驾夜查行动的隆德公安交警当场查获。经现场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,结果为70mg/100ml,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经民警进一步核实,发现陈*建驾驶的“宁DG***1”号小型轿车已“脱?!薄?/span>
最终,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,民警对陈*建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”及“不按规定投?;到煌ㄊ鹿试鹑吻恐票O铡钡奈シㄐ形?,合并处以???000元,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。
编辑:范志瑞